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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钢铁及有色类产业情况及政策解析

发布时间:2021-02-20 10:02:33

  2021年1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我们对《目录》涉及的钢铁及有色类产业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整理,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目录》涉及的钢铁及有色类产业情况

经梳理,西部地区除西藏自治区外,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其他12个地方,均涉及钢铁及有色类产业。具体情况如下:
表1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涉及的钢铁及有色类产业情况

 

序号

 

  

地方

 

  

鼓励的钢铁及有色类产业

 

  

1

 

  

重庆市

 

  

(1)电弧炉短流程炼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 淘汰类项目除外);(2)高强度建筑用钢,汽车、电子信息、装备、 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金属材料;(3)铸锻轻合金材料;(4)镁合金深加工产品;(5)金属基粉体及表面处理新材料;(6)锰基等新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

 

  

四川省

 

  

(1)高品质钛原料先进制造技术及应用(CaO+MgO≤1.5%);(2)6万吨/年及以上钛渣生产技术(电炉容量≥25000kVA);(3)钛材深加工及产品应用;(4)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氯碱生产、高盐废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5)钒钛磁铁矿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及应用(钒钛磁铁矿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6)3000 吨/年及以上氧化钒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废水、废渣零排放);(7)钒制品先进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钒基合金、钒基功能材料、钒精细化工产品);(8)钒钛磁铁矿高炉—转炉冶炼工艺(钒钛磁铁矿入炉比列≥6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

 

  

贵州省

 

  

(1)大功率液压台车用凿岩钎具及钎具用钢生产;(2)优碳钢钢丝(强度≥1670N/mm2)及其制品生产;(3)锰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5)钛金属冶炼新工艺技术开发(直接用高钛渣、金红石电解生产金属钛),钛材深加工及含钛精细化学品新产品开发及生产;(6)钒深加工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及新产品开发;(7)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8)高品质易切削钢。

 

  

4

 

  

云南省

 

  

(1)有色金属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2)轧钢氧化皮生产磁性材料;(3)绿色铝产业(生产、精深加工及其应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5

 

  

西藏自治区

 

  

/

 

  

6

 

  

陕西省

 

  

(1)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2)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钛材深加工。

 

  

7

 

  

甘肃省

 

  

(1)高性能镁、钛合金开发及生产;(2)镍铜钴及贵金属粉体材料开发及生产;(3)单台100万吨/年及以上焦炉及焦炉煤气循环利用项目;(4)废钢、废铜、废铝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8

 

  

青海省

 

  

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

 

  

9

 

  

宁夏回族自治区

 

  

(1)硅系、锰系铁合金新产品(高纯硅铁、低钛微铝硅铁、高硅微碳锰、高硅硅锰、氮化硅铁、硅钙合金、硅钡铝合金等)的开发与生产,低硒锰片、脱氢锰片、氮化锰、低硫锰片、低氧化锰片的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2)符合国家重要用途钢丝绳标准(GB8918-2006)、直径在20—60mm 的钢丝绳制品开发及生产;(3)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4)高性能铝合金产品开发及生产。

 

  

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铁、锰、铜、镍、铅、锌、钨(锡)、锑、稀有金属勘探、有序开采、精深加工、加工新技术开发及应用,废铁、废钢、废铜、废铝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运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2)钒钛磁铁矿开发、选冶联合工艺生产、综合利用及深加工。

 

  

11

 

  

内蒙古自治区

 

  

(1)高性能稀土永磁、催化、抛光、合金、储氢、发光等稀土功能材料、器件开发及生产,稀土钢开发及应用;(2)高纯稀土化合物、高纯稀土金属、稀土助剂的开发及生产。(3)大口径高压厚壁锅炉管生产。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

 

  

(1)铜、铝、钨、镁、锡、铟、锌、铅、锑、稀土等高性能新材料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2)以锰矿为原料生产高纯硫酸锰、碳酸锰、四氧化三锰、锰酸锂以及电解金属锰为原料的电器元件、无汞碱锰电池、锂锰电池、不锈钢制品的先进生产技术开发及生产;(3)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及工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二、《目录》背景及税收优惠政策

党的十九大提出,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于2020年4月出台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三、对行业发展的意义

《目录》作为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的重要文件,与西部大开发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等政策协同发力,共同构成了促进西部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从表1可以看出,相关产业均为各地具有资源优势或行业比较优势的产业,其中重庆、广西将电弧炉短流程炼钢,甘肃、新疆(含兵团)将废钢资源回收利用,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将镁合金,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将钛合金列为鼓励类产业,值得行业关注。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有效减轻相关企业税负,促进地方及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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