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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冶金企业产融合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8 15:51:00

  各冶金及上下游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等部署,依托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承接金融资源、政策资源、行业资源,助力冶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委托,现组织开展产融合作试点企业及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背景

  (一)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相关政策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51个城市(区)列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联财函〔2020〕340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及要求的冶金企业可享受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政策支持,具体有以下方面:

  1.进一步深化产融合作,加大金融资源的持续支持力度,保障金融政策精准有效落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推动开展专项产融对接活动,引导战略合作金融机构给予重点支持;

  3.加大中长期、信用贷款供给,改进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给予贷款利率定价等优惠,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需求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4.依托工业互联网,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冶金企业数字化体系建设,推进数据综合分析、产融智能与冶金行业对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二)工业文化发展相关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支持工业文化项目。未来三年,建行将在业务范围内,综合考虑信贷规模、信贷政策、业务效率,并满足风控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不少于2000亿人民币的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支持工业文化产业发展。各会员企业、普钢、特钢、不锈钢生产企业及冶金矿山等上下游企业的工业文化项目均可申报,其主要项目范围包括:

  1.冶金工业精神传播、冶金工业设计、冶金工艺美术、冶金工业遗产、冶金工业旅游、冶金工业博物馆(博览馆)、质量品牌冶金工业文化创意艺术作品传播推广等项目;

  2.冶金工业科普、文化教育、冶金管理会计推广培训、冶金钢铁、冶金矿山为题材影视剧制作等文化产业实体或项目,以及绿色工厂、文化装备和产品类制造类项目;

  3.围绕冶金制造业产业群企业文化展示中心、冶金文化产业、培育以冶金文化为载体的文化体验园或研学基地、冶金文化创新创业园区等“冶金嘉年华”类项目;

  4.加强5G、超高清传输、数据中心、冶金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冶金文化的融合发展,打造5G+4K高清冶金文化产业的“智慧文化”产业项目。

  (三)金融政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财金分会全力支持会员企业、普钢、特钢、不锈钢生产企业及冶金矿山等上下游企业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主要有: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15〕3504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对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工作;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1806号文,重点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对接工作;

  3.大力支持企业重组合作,推动国家层面基金及地方基金与企业的合作,对于条件比较好的项目,可推荐大型产业基金予以投资。联合交易所、金融机构等开展企业上市培育,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提升冶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的能力。

  凡获得工业和信息化冶金业财融合评价专委会授予“优质企业”或“优良企业”称号的申报企业,均可优先重点被推荐享受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和工业文化项目的相关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各会员企业、普钢、特钢、不锈钢生产企业及冶金矿山等上下游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申报。

  1.申报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如钢铁生产企业应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废钢加工企业应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等;

  3.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征信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无不良记录。

  三、相关事项

  1. 申报企业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企业类(上文“申报背景”中第(一)、(三)条)需提交企业简介及有关资料(主要为2018、2019、2020年三年的财务报表);②如单独申报项目(上文“申报背景”中第(二)条),需提交项目信息和相关材料(具体格式不限)。

  2. 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需盖章扫描或加盖电子章)报至财金分会(电子邮箱:tegangcaijin@126.com),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

  3.联系方式:中国特钢企业协会财务金融分会

  联系人:包德登

  联系电话:010-65273915

  电子邮箱:tegangcaijin@126.com
 

  工业和信息化冶金企业投融资办公室

  中国特钢企业协会财务金融分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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