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动态

Research_trend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研究动态 > 正文
研究动态

融资租赁助力钢铁企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9-10-14 08:50:05

洪家增 冶金财务中心总经济师兼金融办主任



  我国是钢铁生产及消费大国,钢铁的产销量均位居世界首位。目前我国的钢铁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下行,钢铁企业经营困难。在钢铁消费需要下行,钢铁行业去产能的背景下,无论是国有钢铁企业,还是民营钢铁企业都在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希望获得企业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可以很好的解决钢铁企业的融资问题,摆脱经营困境。

  一、钢铁行业在国民经济重点地位和作用

  钢铁材料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结构材料和使用量最多的功能材料。钢铁产品在众多的使用领域内一直是首选材料,随着钢铁工业技术进步和钢铁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钢铁产品作为重要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和重要绿色建筑材料的作用日趋明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钢铁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是国家经济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在我国工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钢铁行业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的铁矿石、煤炭、电力和水等原材料,与采矿业、能源工业、交通运输业等上游产业关联。同时,钢铁行业所提供的产品又是其它许多产业的基本原材料,与建筑业、机械工业、汽车制造业、家电业等下游行业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总的来讲,钢铁工业是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工业等产业的基础,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经济地位。

  二、我国钢铁行业的现状与机遇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我国钢铁消费开始进入了峰值弧顶下行期,预计今后相当长时期,国内粗钢消费需求将在平均7亿吨以下,化解过剩产能是适应需求变化所必须的。2015年末粗钢产能达到11.3亿吨,而粗钢产量8亿吨,产能利用率仅71%,产能远大于市场需求。

  2016年全国粗钢产量8.08亿吨。国内粗钢表观消费7.10亿吨,在连续两年出现下降后止跌回升。钢材(含重复材)产量11.38亿吨,中国粗钢产量占全球比重为49.6%。

  “三去一降一补”是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钢铁工业应成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者,因为钢铁工业对传统工业和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具有代表性,其产业链长、资产规模大、就业人口多、影响力大。2016年以来,钢铁工业以化解过剩产能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措并举,实现扭亏为盈,为产业转型升级提振了信心、创造了条件。

  钢铁行业的设备改造升级。2015年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中,特别强调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中国制造2025》为我国钢铁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的炼钢设备将向“智造”升级,将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三、融资租赁的作用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要求,向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并确认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在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而承租人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结束时,设备的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融资租赁实质上出租人将与设备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融资租赁的基本要素:“一个标的物,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标的物就是租赁物,即用于租赁的设备;两个合同是指融资租赁合同和设备买卖合同:三方当事人就是指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融资租赁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当时产品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现代融资租赁业务由此兴起,随后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如今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刚刚改革开放,资金短缺、技术和设备落后,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并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融资租赁这种业务模式在国内逐渐开展起来。从我国成立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才刚刚起步,但是市场潜力很大。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企业融资。

  (一)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联合租赁以及转租赁等。

  1、直接融资租赁是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出租人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2、售后回租又称回租赁,是指承租人为了提高资产流动性、均衡税负、改善资产负债表等需要,将自有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公允价值出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使用并按期支付租金的业务形式。这种方式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设备,同时又获得了流动资金。

  3、联合租赁由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牵头召集,由若干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的方式提供资金、承担风险和分享收益。这种模式是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一种业务合作方式。

  4、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二)融资租赁对钢铁企业的好处

  1、缓解资金压力

  钢铁企业可以以相对较少的资金就获得机器设备的使用权,并通过设备产的收益在较长的时间内分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期结束后获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因为租赁期相对较长,钢铁企业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例如:钢铁企业要采购1000万元的炼钢设备,原来需要一次支付的设备款,如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期5年,每年仅需要支付200多万元的租金就可以租赁使用设备,可以有效的缓解了资金压力。另外,钢铁企业可以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将自有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从租赁公司租回使用,可以盘活钢铁企业的固定资产,获得企业发展的所需资金。

  2、程序简单快捷

  钢铁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需要授信立项、资信调查、收集材料、逐级审批,到最后资金投放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有的贷款可能时间更长。钢铁企业往往会因为银行贷款手续冗繁、环节多、时间长等原因,等贷款落实时已贻误商机,无法满足钢铁企业对资金及时性的需求。而操作融资租赁业务时,融资租赁公司的手续简便快捷、决策时间短、审批环节少,只要满足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要求即可操作,因而更适应钢铁企业的经营规律与融资需求。

  3、还租方式灵活

  租赁公司可结合钢铁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资金情况以及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合理的还租计划,包括租金、租期和还租时间。不必拘泥于定期、定额支付租金形式。企业可以按月支付租金,也可以按季支付租金;可以等额支付租金,也可以不等额支付租金;租期可以是1年,也可以选择5年。一般而言,租赁公司都会提供几种租赁方案,而钢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需要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4、拓宽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的目的,改变了企业只能依靠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方式,使得企业资金来源多样化,同时保留了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额度。另外,融资租赁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小。目前,由于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钢铁企业的效益下滑,各银行收紧了对钢铁行业的贷款,这对急需要资金支持的钢铁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融资租赁公司却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展业务。比如某些钢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未来收入稳定,现在需要增加产能更新设备,但是由于受到银行信贷政策影响,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发展机会。而融资租赁可以为钢铁企业提供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解决企业资金需要。

  5、合理税收筹划

  钢铁企业融资租赁租入钢铁企业工业设备时,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融资租赁设备按照租赁期限进行计提折旧,因为租赁期限都是小于设备的使用寿命,所以对融资租赁租入的设备可以进行加速折旧,可以合理的安排企业税赋。

  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当融资租赁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相等时,融资租赁租金因为增值税抵扣效应,实际的融资成本比银行贷款低14.53%,可以有效的降低钢铁企业的运营成本。

  四、国家政策对融资租赁行业支持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无论是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还是从业人员: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资产余额都有显著增长。为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更好的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转型升级,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

  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会议指出,加快发展融资租赁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拉动企业设备投资,带动产业升级。

  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业。

  2015年10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已经将融资租赁业列为优先发展产业,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陕设立金融租赁企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及特殊项目公司(SPV)。鼓励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电力设备、能源机械、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等具有优势产业背景的大型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厂商融资租赁企业。

  2015年10月15日,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下发《推动融资租赁服务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津保税区将发挥高端制造业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以及高端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作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吸引汇聚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并参与高端制造业。

  2016年3月,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天津等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为汽车金融及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助力。

  2017年4月,昆山市正式对外发布了《促进2017进交会融资租赁发展办法》,以期促成进交会的现场交易,进一步发挥进交会“交易”的特色。同时,通过融资租赁和技改政策引导,促进昆山企业转型发展,加快技术储备,推动存量资源的创新升级。

  我国是世界上钢铁产量和消费大国,但是在过去经济快速增长的拉动下,钢铁行业产能迅速扩张,出现了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钢铁行业的结构调整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化解过剩产能的最终目标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目前,我国钢铁消费需求仍处于下行周期,但是钢铁行业在国民经济的支柱地位并未改变,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下,融资租赁将充分利用自身业务特点和优势,助力钢铁企业进行产业调整转型升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5号楼金基业大厦  联系电话:010-65273915

  版权所有:中国特钢企业协会财务金融分会

  技术支持:冶金工业信息中心京ICP备18055769号-2